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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再次祭出楼市调控组合拳
news writer:市场研发中心   time:2013-02-23
 

【政策背景及内容】:

在楼市响起一片“涨”声之际,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为新一年调控政策指明方向。

会议确定了全国楼市最新的五条调控措施: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政策分析解读】:

在当前楼市愈演愈烈之际,国务院及时出台的五大措施,再次祭出楼市调控的组合拳,将对于整体楼市起到了关键的风向标的作用。而此次政策有三大看点:

看点一:强化原有调控政策的执行与量化调控目标相结合

“新国五条”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还“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且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这样,通过强化地方政府对于房地产调控的执行,与量化调控目标相结合,将在很大程度上确保调控能够显效。

 

看点二:短期调控手段与长效调控机制相结合

“新国五条”提出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对于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强化短期调控政策,同时还提出了“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政策推进长效机制建立,可见,未来的房地产调控是以短期政策与长效调控机制相结合来确保楼市的稳定。

 

看点三:抑制投资需求与增加市场供应相结合

“新国五条”的政策措施中,既有限购、差别化信贷的抑制需求的政策,也有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增加保障房供应的政策。可见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

 

 

 

表:近年调控政策对比

四轮楼市调控
关键点对比

2013.2.20

新国五条

2011.1.26

新国八条

2010.9.29

调控措施

2010.4.17

国十条

首套房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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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住房大小,一律要求首套贷款首付要30%及以上。

要求对购买首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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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不分地区,要求各商业银行一律暂停发放居民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非本地居民购房

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 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非本地居民住房贷款未做明确限制。

限购

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对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只有后来北京版调控细则中采取限购措施,要求同一家庭在北京只能购买一套住房。

问责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明确要求地方政府未出台新政细则的要出细则,已经出台细则的要完善。

停留于空泛问责。

房产税

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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