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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否认棚改货币化"推高房价":因地制宜
新闻作者:第一财经   发布时间:2018-10-15
 

[导读]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主要推动部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11日对近期棚改热点问题做了相关回应。

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主要推动部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11日对近期棚改热点问题做了相关回应。

10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要求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我国2014年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为9%,2015年比例为29.9%,2016年这一比例上升到了48.5%。官方数据称,2016年棚改货币化帮助地方消化了2.5亿平方米的楼市库存。

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表述引来外界极大关注。一些观点认为中央和主管部门对于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呈现明显的收紧态度,这对于房地产投资和销售的拉动作用将进一步削弱。对于这种说法,住建部副部长倪虹11日下午在国新办吹风会上直接回应:“我不赞同”。

他表示,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是,针对库存比较少、房价上涨压力比较大的城市调整优惠政策,目的是根据不同城市的住房发展状况和水平,“精准施策、因城施策”。这次不是取消货币化安置方式,而是因地制宜调整货币化安置的鼓励政策。

如何理解“因地制宜”,住建部又将如何落实这一政策?

倪虹表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对象有自愿选择权,可以选择货币化安置,也可以选择实物性的产权调换。当地政府根据当地住房和建设发展的情况,对于采取货币化安置还是实物安置,会采取一定的鼓励性政策措施。

比如,2015年有一些城市针对商品住房库存压力比较大,采取了鼓励货币化安置的政策,对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在又有些城市,可能随着前一段去库存工作的效果,商品住房存量不是很充足,就需要调整相关支持政策。

“我们希望通过精准施策,一城一策,实施好棚户区改造,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倪虹说。

此前也有舆论认为,因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释放出很多资金,可能推动了三四线城市的房价。

对此,倪虹回应称这是一种联想。因地制宜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对稳定三四线城市的地价、房价和市场预期会起到积极的作用。所以,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提出,要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此前,已有地方政府开始调整棚改货币化安置的鼓励政策。

今年8月,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取消棚改项目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的通知》称,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商品房销售价格,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安置。新启动实施的棚改项目取消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棚改项目新建一定数量的回迁安置住房。

虽然棚改货币化一度引发外界争论,但棚改对于民生的改善也有实际的数据支持。

官方数据显示,近些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大力推进棚改工作,累计已有1亿多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通过棚户区改造,帮助1200多万农民就地转化为市民;累计开工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305万套、林区棚户区166万套、垦区危房238万套,促进了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的可持续发展。

棚改还带动了投资消费增长。2013年以来,棚改完成投资7万多亿元,有力带动建材、装修、家电等相关产业发展,棚改及相关产业总投资超过15万亿元。

2015~2017连续三年棚改量超过600万套后,2017年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8年全国棚改开工580万套。数据显示,今年1至9月全国棚改已开工534万套、占全年任务的92%以上。

按照这个进度,完成全年580万套的棚改指标问题不大,则2019-2020年再开工920万套就能完成三年1500万套的总体任务,平均每年460万套即可。

随着棚改开工规模的逐年增加,也出现了有地方对棚改范围和标准把握不严的情况。上述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要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

“要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防止混淆概念和界限。”李克强总理8日强调。

倪虹表示,棚改的标准从国家层面上已有很规范、很明确的要求。为什么提出来“进一步把好标准”?因为棚改实施过程中有一些地方想做好事,但是没有顾及到自己的财政承受能力,盲目地扩大了范围,把一些项目覆盖到了一般建制镇,有的将道路拓展等一些房屋拆迁项目也纳入了棚改范围。

“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把好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倪虹称。

持续数年的大规模棚改,对建设资金的需求也日渐增长。中央要求各地确保按时完成2018年580万套棚改任务,对地方而言,必要的金融支持也必不可少。

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新开工的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倪虹表示,会议提出的对于新开工项目要采取金融支持政策,住建部将会同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落实常务会议要求,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规范棚改金融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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